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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沙特阿拉伯王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特别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自2026年5月29日起,中方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和沙方持有效的沙特阿拉伯王国外交、特别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过境、停留或者出境,自入境之日起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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