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工作要求,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fzwb.fuzhou.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座8层,电话:0591-87621190,传真:0591-8762031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2020年主动公开文件132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资金管理、政府采购、人事信息、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类信息等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政府网站及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向市档案馆报送的主动公开文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报道、媒体访谈、微信等其他形式发布推送等等。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市外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业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任务同布置、同落实、同督查。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形成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处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机制,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我办互联网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审查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审查审批手续完备,信息发布登记记录完整,互联网门户网站未发布涉密信息,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二)持续推动网站建设,发挥互联网媒体传播优势
2020年,我办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012条,按时发布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网站设立了“机构信息”栏目,公布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权责清单及内设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职责。在政务公开栏目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人事信息、规划计划和政策文件。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按规定及时在网站公布了2020年预算、2019年度部门决算,同时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的采购程序和要求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在数据发布方面,通过文字、图表等方式公布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涉外领保事件处理、友好城市、外宾接待、外国人来华邀请等5类业务工作的统计信息及相关办理条件、流程及成果。
(三)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回应质量
今年,我办公开发布了重要政策文件《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管理办法〉的通知》,并对此政策文件的发布了系列解读材料:《福州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管理办法》政策解读、APEC商务旅行卡政策解答(常识篇)、APEC商务旅行卡政策解答(申办篇)、APEC商务旅行卡政策解答(保管使用篇),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及使用APEC商务旅行卡,提供了很大便利。
为扩大宣传我国外交外事政策,帮助社会公众加深对地方外事政策以及涉外事务的了解,截至12月31日,我办网站共开展了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各4次,通过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了解社会公众对外事工作的认知度,征求社会公众对外事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对网上调查结果和社会公众的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撰写分析反馈,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立足外事职能,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部建议、提案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办理期限、办文格式等要求完成答复工作,并抓好公开工作和答复后的跟踪落实。全年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共计2件。
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群众咨询及投诉的规定办理时限,及时答复网上咨询、投诉等,不存在咨询投诉不答复,或者应付、推诿现象。全年共处理“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1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近年来,我市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人员交往愈来愈频繁,涉外事件和领事保护事件时有发生。我办适时在办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海外安全提醒,预告有关国家和地区近期的旅行风险,转载中国驻外使领馆制作的领事保护指南、视频以及新闻媒体的相关文章,提升我市机构和公民在境外遵守当地法律、防范规避风险的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举办讲座、培训,制作视频,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活动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领事保护宣传,进一步扩大受众面,优化政务信息公开效果。深入开展“领保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和进侨乡活动,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在连江县、长乐区等地区开展各类讲座和培训,在网站发布《出境旅游注意事项》,指导出境游客做好行前准备相关工作。在我办涉外处、出国处办证窗口、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及涉外领保培训现场共发放领保宣传资料5380多份,进一步扩大了领保宣传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其中14条主动公开文件已经按照市档案局规定的程序予以公布及报送,其余主动公开文件已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市外办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0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财政预算决算、工作信息和人事任免。
其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面,因市外办不属于首批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之一,尚未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待省直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外事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后,我办将及时跟进出台相关落实意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有: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公开;在福州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
附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20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20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20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63219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我办历年累计受理了9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20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附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发生针对市外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信息公开的件数有所降低;由于外事工作不宜公开的内容较多,经常涉及敏感外交、外事政策,造成主动公开的文件数量还比较少。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拓展外事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二是继续加强培训工作,重点从政府信息工作的法理依据角度对全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已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对未主动公开信息进行经常性梳理,对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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