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构职能

  一、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涉及全市外事事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议定事项督查工作。   3.统筹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承办邀请和接待来榕开展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及重要外宾来访事宜;统筹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外事接待工作。   4.统筹协调全市因公出国工作;承办副厅级以上人员出访报批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审核我市因公派遣团(组)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我市访问的有关事宜;负责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的颁发及收缴、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出国培训工作;检查因公出国团组或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   5.负责指导和管理对外民间交往,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代办涉外领事认证事宜。   6.受委托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   7.牵头处置境外涉及我市的突发事件;统筹协调开展维护我市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工作。   8.负责审核、报批在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和国际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我市涉外参观点管理工作。   9.负责外事政策和外事纪律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查处违反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   10.协助开展对外宣传、文化交流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11.负责福州与国际组织的项目合作;拓展福州与国际组织的联络、交流渠道。   12.承办市委、市政府、省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8层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14:30--18:00(冬令时)   邮政编码:350007   值班电话:0591-87675313 传真:0591-87620313   网址:http://fzwb.fuzhou.gov.cn/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1-876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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