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外事办 时间:2020-01-13 15: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工作要求,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fzwb.fuzhou.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8层,电话:0591-87621190。

一、总体情况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切实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及时将本办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党费收缴情况、各项费用开支情况(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公车租赁费等)及时在单位公开栏张榜公布。

(二)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和福州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收集社会各方对国家、省、市外事政策的反馈信息,为推进决策实施和完善决策提供依据。加强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国家、省、市外事工作的部署能贯彻落实到位。

(三)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积极推动外事为民服务信息的公开,主动公开因公出国工作、涉外管理工作、国际友好城市结好工作、国际交流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落实经费投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我办综合处为信息公开机构,指定综合处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事务,落实各处室(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及信息发布员制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主要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重点涉外政策、规定信息;发挥全办力量,大力推进福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建设,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及时公开福州市外事工作动态信息、涉外安全提醒、人事机构调整、外事政策资讯等信息。2019年,为进一步方便公民、外事工作者或者其他组织更加便捷的获取我市要闻及外事信息,我办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依托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技术力量及资源,创设了全新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在网站的显要位置新增了闽政通APP”“E福州APP”二维码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链接,增加了“咨询投诉”栏目,方便广大办事群众及时办理相关事项。根据外事工作业务职能,继续保持更新因公出国、国际交流、涉外管理等版块内容,提供最新的法规文件和即时信息,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我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入办党组议事日程,并先后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信息公开属性、信息公开审核、公开渠道建设、动态信息报送等问题,为推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2019年,我办继续组织本办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准确把握条例的新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常规化和制度化。

(七)2019年政务公开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有关要求,及时公布机构改革后市外办的机构职责、内设机构信息和办领导信息,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公示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权力清单》,及时更新市外办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栏目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做好主动公开相关工作。

在办预决算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2019年度福州市外办部门预算说明》《2018“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2018年度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决算说明》《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国内公务接待情况表》。

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加强热点回应栏目建设,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和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稿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加强各类信息平台和渠道作用和建设。以政务公开和外事业务为主线,建设外事信息平台,提供外事工作“一站式”服务,对外办的工作动态、相关政策、友城工作、出国管理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及时定期在各专栏中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已全部按要求在网上公开并及时报送市档案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9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财政预算决算、工作信息和人事任免。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9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有: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公开;在福州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

附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14095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我办历年累计受理了9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9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附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未发生针对市外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信息公开的件数逐年增长。但由于外事工作不宜公开的内容较多,经常涉及敏感外事政策,造成主动公开的文件数量还比较少。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拓展外事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二是继续加强培训工作,重点从政府信息工作的法理依据角度对全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已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对未主动公开信息进行经常性梳理,对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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