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外交部相关通知精神,现就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要求通报如下:
一、持卡停留天数
各经济体允许APEC商务旅行卡持卡人单次在其境内停留的最长期限不等,具体为:
60天:印度尼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新加坡;
90天:澳大利亚、文莱、智利、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秘鲁、俄罗斯、泰国、越南;
180天:墨西哥。
二、“签证覆盖”情况
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只允许申请人持一种有
效入境签证,已获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如在旅行卡有效期内申请上述经济体签证并获批,其有效期较短的签证将覆盖APEC商务旅行卡上有效期为5年的签证,导致APEC卡上的签证失效。
三、不适用范围
APEC商务旅行卡不适用于:学生、商务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就业或工作假期情形、职业运动员、新闻从业者、娱乐、音乐、艺术界人士等。
四、专用通道
各经济体均在其主要口岸开设专用通道并明确标识,为持卡人提供快速入出境便利。
持卡人在已获批经济体入出境时,须同时出示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和申办时使用的有效护照。部分经济体会额外要求持卡人出示抵、离境申报文书等,需在出发前向拟前往经济体了解具体情况。
持卡人在未获批经济体或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过渡成员美国、加拿大口岸使用专用通道时,须按要求出示入境签证及其他文件,否则可能不被允许使用专用通道,甚至被拒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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