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福州市外办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9-02-03 00:00

 

    2019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外事事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议定事项督查工作。

(三)统筹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承办邀请和接待来榕开展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及重要外宾来访事宜;统筹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外事接待工作。

(四)统筹协调全市因公出国工作;承办副厅级以上人员出访报批工作;在中央和省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审核我市因公派遣团(组)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我市访问的有关事宜;负责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的颁发及收缴、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履行出国培训工作;负责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国团组或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

(五)负责指导和管理对外民间交往,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办理或代办涉外领事认证事宜。

(六)按照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外国记者采访的法规、条例,受委托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工作。

(七)牵头处置境外涉及我市的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维护我市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工作。

(八)负责审核、报批在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和国际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我市涉外参观点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查处违反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

(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文化交流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推动福州与国际组织的项目合作;拓展福州与国际组织、机构的联络、交流和培训渠道。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省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外办部门包括1个机关、1个参公单位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行政机关

21

20

福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参公群团

5

4

福州市外事翻译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1

1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福州市外办部门主要任务是:牢牢把握福州“五区叠加”历史机遇,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队伍建设,真干快干实干,推动外事工作再上新水平,助力新福州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服务中央总体外交的重点布局。推动我市与美国塔科马市高层互访、教育交流,以适当形式庆祝两市结好25周年;视情与美国檀香山市签署结好意向书。对接好JETRO广州事务所率企业代表团来榕考察工作和日本政企及企业代表团来榕考察工作,招引好项目落地中日“一带一路”合作国际示范区;做好与长崎、那霸的友城交流;办好中国福清黄檗山万福寺重建落成庆典暨开山1230周年等系列活动;举办第十八届中日地方交流研讨会。加强与印尼三宝垄市的友城交流,推动印尼“金丝路(中国福州)产业园”项目建设。利用福州与菲律宾宿务市的直航,推动两市各领域交流交往。派团参加马来西亚诗巫市“婆罗洲”文化节;加强与古晋、美里等沙捞越州主要城市的联系,推动砂捞越科技大学与我市高校合作办学。

(二)打造地方外事工作的重点品牌。依托21世纪海上合作委员会,发起设立21世纪海上合作基金,推动海上合作重点项目取得进展、形成示范效应;推动成立21世纪海上合作智库,争取中联部当代世界研究中心的支持,依托“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联盟等资源,为亚太区、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沿海城市和地方政府提供政策决策咨询;积极构建有效对话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搭建“一带一路”海上合作平台,助推海丝核心区建设;参与城地组织世界、亚太区活动,争取连任城地组织世界执行局和理事会成员,进一步增强话语权;办好海丝博览会港口主题论坛,组织召开委员专业会议等,利用国际多边场合扩大福州影响力和委员会知名度。

(三)扩大对外交流合作的实际成效。围绕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积极开展对外工作,深化“海上福州”建设,推进宏东公司在毛里塔尼亚远洋渔业基地第三期建设。优化国际友城布局,推动“福州日”活动取得实效,谋划与中东欧国家相关城市的交流交往,推进东盟地区友城建设,推进与越南下龙市的结好工作,支持肯尼亚蒙巴萨郡留学生来榕学习项目,推动与比利时列日市的团组互访,推进与意大利佩斯卡拉市、英国爱丁堡市的结好工作,加强与澳大利亚霍巴特市的地方交流,以此为基础扩大大洋洲地区友城交流成效。继续举办“最美榕城”系列公共外交活动,举办第二届“国际友城看福州”活动、国际友城青少年足球赛活动,不断扩大福州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完善涉外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强化外事归口管理,重点督促我市重大涉外活动报批、涉外文书审核、因公出访事先预审制度等外事管理规定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规范管理,统筹全市出访计划及因公出国指标。健全领事保护工作体系,借助“华人头条”等网络媒体平台,扩大领事保护宣传范围,维护我市海外机构、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妥善应对和处置涉外突发事件,进一步规范在榕外国人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在榕外国人代表参观考察与慰问活动;有序开展我市企业、机构及公民境外安全保障巡查工作,做好我在非洲非法采金人员劝返管控工作。力促APEC商务旅行卡审批实现“最多跑一趟”,推动外国人来华邀请核实工作实现“一趟不用跑”。

(五)推动涉外招商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强化招商工作,继续推进外资投资温泉项目等,有计划安排外国使领馆官员到我市重点打造的旅游景点考察,提升景点的国际知名度,服务基层发展。推动国际产能合作,鼓励支持我市相关行业、企业赴外拓展市场,主动帮助渔业、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等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产业对接,积极支持规模企业在外建立生产基地、产业园,推动境外投资园区化、基地化发展,支持印尼“金丝路(中国福州)产业园”项目建设,加快境外远洋渔业综合基地和水产养殖基地建设进程。

(六)强化一线考察导向、实绩导向、效能导向。采取分解责任清单、分组攻坚突破、分类奖优罚劣等措施,推动压力层层传导,形成工作合力。将干部职工日常工作表现情况与评分定级、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结合起来,努力让表现优异的有为者有位,为敢于担当负责的干部搭建工作平台,有针对性地治理极少数干部职工懒散状况,带动“中间干部”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福州市外办部门收入预算为1940.92万元,比上年增加186.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收入中华侨事务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6.9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4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40.92万元,比上年增加186.1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06.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54万元,公用支出120.56万元,项目支出937.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06.92万元,比上年增加122.18万元,主要原因是外办(含侨办和港澳办)、友协工资奖金支出增加,外事翻译中心因在职人员增加,公用及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512.10万元,主要用于外办(含侨办和港澳办)和友协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76.04万元,主要用于外办(含侨办和港澳办)和友协在职公用以及项目经费等支出。

    (三)事业运行126.95万元,主要用于外事翻译中心在职人员经费、公用以及项目经费等支出。

(四)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1.95万元,主要用于外办、友协和外事翻译中心离退休人员奖金以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五)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困难企业归侨退休职工生活补贴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支出59.64万元,主要用于外办(含侨办和港澳办)、友协和外事翻译中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购房补贴支出32.86万元,主要用于外办(含侨办和港澳办)、友协和外事翻译中心在职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八)提租补贴支出16.99万元,主要用于外办(含侨办和港澳办)、友协和外事翻译中心在职人员提租补贴支出。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28万元,主要用于外办(含侨办和港澳办)、友协和外事翻译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6.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83.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2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145.6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外事侨务交流工作支出。与上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5.96万元。主要用于国外、境外来宾来榕友好访问、开展经贸交流合作、引资引智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7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7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福州市外办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95万元,比2017年减少5.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公用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福州市外办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7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福州市外办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福州市外办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1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2019年福州市外办预算批复.xls


 

来源:福州市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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