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达加斯加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2023年11月4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和马达加斯加共和国持有效的马达加斯加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90日的,免办签证。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