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为来榕外籍商务人士提供专项签证便利的通告
时间:2025-04-18 16:44

  为进一步便利外籍商务人士来榕开展商务活动,拟对符合条件的外籍商务人士提供专项签证便利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本通告所称的外籍商务人士是指需经常来榕从事商务活动、对福州对外经贸合作发挥积极作用的外籍人员及其配偶和子女。邀请单位须为注册地在福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二、便利政策 

  符合条件的外籍商务人士可凭由福建省外办签发的专项签证邀请函,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5年多次、停留期为180日的M字或相应类别签证。 

  三、注意事项 

  1.邀请单位只能为本单位邀请的外籍商务人员申请此项邀请函,不得擅自扩大人员范围,不得为非商务目的来华人员办理申请。 

  2.获得此项签证便利的外籍商务人士,来华后应遵守我国法律,如有违法违规情形,福建省外办将取消相关单位的申请资质。 

  3.办理专项签证邀请函,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1.外籍商务人士申办来榕专项签证便利邀请函相关要求 

      2.声明书 

      3.外籍商务人士来闽专项签证便利邀请函申请表 

 
来源:福州市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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